关于加强全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体育行政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文件的通知》(体政字〔2017〕32号)等文件的要求,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所有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开展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现就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的所有单位。
二、检查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域的所有游泳、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场馆进行全面实地检查。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违法行为、无证经营、安全达不到要求和有严重事故隐患的经营单位,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在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或整改合格后方可对外开放;对无证经营、拒不整改违规经营者,可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列入体育市场黑名单予以曝光并依法处罚。
三、检查要求
各省辖市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所属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对所有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全面检查到位,不漏一处。对群众举报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要实施重点检查,做到举报案件检查有结果、结果有反馈、信息有公开。
省体育局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皖商改联办〔2020〕2号)通知精神,将于近期随机抽查各地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请各省辖市体育行政部门于9月7日前向省体育局(体育产业发展处,刘军,电话0551-62879817)报送2020年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和汇总统计表,同时发送电子版(样表附后)。
附件: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样表)
安徽省体育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