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体育局对市政府体育设施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9 09:01 阅读次数: 作者:崔春雨 来源:省体育局

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

经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0年度省体育局对市政府体育设施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2020年度考核自评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省体育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附件皖体办〔2020〕29号 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体育局对市政府体育设施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 .doc

安徽省体育局

2020年11月4日

(联系人:朱红良  联系方式:0551—62870061)

2020年度省体育局对市政府体育设施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及分值

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考核依据

数据采集

渠道

考核程序和方法

1

市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0.1分)

 

省辖市建成“五个一”即:1 个中型体育馆、 1个中型体育场、1个中小型游泳馆、1个综合型多功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体育公园。省辖市建成“五个一”得0.1分,建成“个一”得0.05分。

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年)》、《安徽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意见》和《“十三五”安徽省足球场地建设规划》等。

1.各市自查上报;

2.查阅资料

3.实地检查。

1.自评。由各市体育行政部门进行自评、打分。2.复评。由省体育局相关处室根据各市自评情况以及平时掌握情况,进行复评、打分。3.综合评分。将自评、复评得分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综合评分。4.审核。省体育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5.上报。将审核结果上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县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0.1分)

所辖的县(市、区)50%以上建成“五个一” ,即 1 个小型体育馆、1 个小型体育场、1 个标准游泳设施、1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 个体育公园。所辖的县(市、区)50%以上建成“五个一”得0.1分,40%建成“四个一”得0.05分。

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年)》、《安徽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意见》和《“十三五”安徽省足球场地建设规划》等。

1.各市自查上报;

2.查阅资料。

1.自评。由各市体育行政部门进行自评、打分。2.复评。由省体育局相关处室根据各市自评情况以及平时掌握情况,进行复评、打分。3.综合评分。将自评、复评得分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综合评分。4.审核。省体育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5.上报。将审核结果上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3

乡镇级公共体育设施建(0.1分)

乡镇(街道)“三个一”:1个小型室内健身中心、1个全民健身广场、1个多功能球类或笼式足球场。50%乡镇(街道))建成“三个一”的得0.1分,40%乡镇(街道))建成“三个一”的得0.05分,低于上述目标任务的不得分。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2.《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意见》;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4.《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体育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的通知》。

1.各市自查上报;

2.查阅资料。

1.自评。由各市体育行政部门进行自评、打分。2.复评。由省体育局相关处室根据各市自评情况以及平时掌握情况,进行复评、打分。3.综合评分。将自评、复评得分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综合评分。4.审核。省体育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5.上报。将审核结果上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4

体育运动学校建设(0.2分)

市级建立和完善一所纳入九年义务教育序列的少年儿童体育学校(0.06分)。按照全国青少年教学训练大纲的规定,对学生进行科学系统的训练,每天训练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5小时以内(含早操)(0.02分,每1小项不达标扣0.01分)。少体校学生、教练员的伙食标准每人每日不低于20元,运动服装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0.04分,每1小项不达标扣0.02分)。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水平,制定不低于上述标准的伙食标准和运动服装标准,并建立相应的动态增长机制(0.02分)。应配备文化课教师和教练员队伍。文化课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教练员应具备教练员资格和任职条件(0.02分,每1小项不达标扣0.01分)。将其纳入当地体育和教育发展规划,将训练竞赛经费、文化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0.02分)。为学生办理保险(0.02分)。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3.《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5号,2011年)。

1.各市自查上报;

2.查阅资料。

1.自评。由各市体育行政部门进行自评、打分。2.复评。由省体育局相关处室根据各市自评情况以及平时掌握情况,进行复评、打分。3.综合评分。将自评、复评得分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综合评分。4.审核。省体育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5.上报。将审核结果上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