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胡继兰等185人安徽省健身气功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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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兴 来源:省体育局
皖体群〔2021〕4号
各市、省直管县体育行政部门: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项目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暂行办法》(体群字〔2007〕18号)规定,通过培训、考核,经安徽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评审委员会审定,决定授予胡继兰等185人健身气功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具体详见附件)。
安徽省体育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