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王丽虹等201人转为试训运动员执行试训体育津贴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优秀运动队试训运动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审核,拟批准王丽虹等201人转为试训运动员,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试训运动员名单(共计167人):
重竞技中心26人
举 重(7人):王丽虹(女)、鲍洋洋(女)、汤琴(女)、姜山、王天一、杨杰、胡成龙;
自由跤(8人):潘俊杰、张广赏、范亮亮、罗兰(女)、吉日和、哈那嘎尔、黄彬彬、葛亚宁(女);
古典跤(2人):王涵艺、曹源旭;
柔 道(9人):武小梅(女)、徐芙琳(女)、孙延丹(女)、徐孝旺、范忠杰、汪鹏飞、武献天、康云飞、韦少龙。
射击中心12人
手 枪(4人):郭连根、胡凯、汤婧(女)、姚千寻(女);
步 枪(5人):王文昊、王益慧、曹永安、黄煌、朱言瑾(女);
射 箭(3人):管政、王水情(女)、汪晨洁(女)。
水上中心35人
赛 艇(25人):朱博豪、沈红(女)、褚文浩、赤龙龙、张小伟、王磊、李慧茹(女)、李慧(女)、张国婷(女)、任晚宁(女)、许浩燃、江怡庆、苏雨恒、闫成文、方缘、代学奎、张羿辉、魏国、俞思源(女)、许婕(女)、施雨(女)、毛梓羽(女)、韦逸儒、臧晓允(女)、施宛豫(女);
皮划艇(10人):耿新超、汪江洋、方媛(女)、焦文欢(女)、绳家锐、戴志国、马孜建、范勇志、李梓锋、蒋余龙。
武术拳击中心25人
套 路(2人):程苏(女)、冯景灏;
散 打(7人):杨文瑞(女)、代心茹(女)、董雨欣(女)、马佳慧(女)、高海文、马硕、李宏超;
拳 击(5人):吴铜陵(女)、范雨婷(女)、曾宇明、柏凯、刘华东;
跆拳道(6人):赵舒琪(女)、刘依婷(女)、刘昱辰、周国宇、方正、王志洋;
空手道(5人):邢辉、谭子阳、周传东、王宝驹、周悦月(女)。
球类中心27人
手 球(19人):张天进、梅少聪、管家乐、单习振、张宇、陈欢、张建、朱正翔、孙明月(女)、张桂思(女)、何雅莉(女)、张家轩(女)、刘玉婷(女)、张思雨(女)、刘禹彤(女)、花驰、蔡博飞、文慧(女)、刘学丹(女);
橄榄球(8人):陈灿(女)、樊梦勤(女)、陈静雅(女)、柳仕莹(女)、江莉(女)、吴勤(女)、陈佳一(女)、肖梦欣(女)。
体操击剑中心7人
击 剑(3人):倪琪瑶(女)、孙锦枫、马博卿;
山地自行车(2人):张新淼(女)、章天宇;
自由式小轮车(2人):沙小龙、李新月(女)。
田径游泳中心26人
田 径(17人):凌淳、樊鹏昊、李家驹、孙玲弟、曹雄、水城城、刘子赫、夏威、郑旺、徐娜娜(女)、王静(女)、凌佳瑜(女)、车锦华(女)、曹文涛、桂如意(女)、刘凡(女)、赵艺;
游 泳(5人):张成玘、刘语樵、张端瑞、万晨冉(女)、宋雅茹(女);
跳 水(3人):郑鑫浩、杜景儒(女)、平安(女);
铁人三项(1人):汤智琳(女)。
训练基地管理中心3人
网 球(1人):巩择闻;
乒乓球(2人):刘江皓宇、鲍俊宇。
羽毛球队6人
羽毛球(6人):董天尧、刘毅、刘阳、杜越、黄禧龙、郭徐祎(女)。
二、继续试训运动员名单(共计34人):
根据各单位申请,经审核通过,同意以下单位试训期满的运动员继续试训一年,并按规定重新办理试训手续。
重竞技中心10人
举 重(3人):汤懿莎(女)、罗志荣、王力;
古典跤(3人):圣海涛、许晶龙、周亚豪;
自由跤(2人):乔恒杰、王明雅(女);
柔 道(2人):邓慧娴(女)、曹申斌。
射击中心2人
步 枪:朱旭、佘梦瑶(女)。
武术拳击中心1人
散 打(1人):李文慧(女)。
体操击剑中心5人
体 操(2人):荣子皓、黄贝伊(女);
击 剑(3人):夏洋、王世聪、王君瑶(女)。
田径游泳中心16人
田 径(8人):许乐、李震龙、陈伟豪、马献杰、王许鹭、张金召、刘洋(女)、朱帅(女);
游 泳(8人):李奕凡(女)、章欣耀、李一帆、葛平阳、沙敬元、陈奕哲、刘泯辛(女)、沙可优(女)。
如对上述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12日至19日向省体育局竞体处或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监察组口头、书面或通过局域网反映。
电话:0551-62860671,63608674,邮编:230001。
竞技体育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