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体育局关于举办2021年安徽省社区运动会的通知
皖体群〔2021〕11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省级相关体育类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精神,积极开展“我要上全运”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决定举办2021年安徽省社区运动会。
现将《2021年安徽省社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体育总会
2021年4月21日
2021年安徽省社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
省体育局相关直属单位
省级相关体育类协会
三、竞赛日期、地点
2021年安徽省社区运动会于4月至12月在全省各地举办。具体要求在各单项规程中明确。
四、项目设置
(一)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项目(19项)
项目分为比赛类和展演类,其中比赛类15个大项,展演类4个大项。
比赛类大项: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篮球、气排球、毽球、轮滑、龙舟、地掷球、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中国式摔跤。
展演类大项:健身气功、广场舞、广播体操、太极拳。
各项目小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项目设置》。
(二)非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项目(23项)
马拉松、自行车、健身走、滑雪、滑冰、登山、攀岩、健身瑜伽、健身秧歌、航空模型、跳绳、风筝、定向、电子竞技、休闲棋牌、马术、体育舞蹈、保龄球、钓鱼、门球、健美健身、游泳、滑板。
五、参赛办法
(一)以各市、省直机关体育联合会为单位报名。公安民警组比赛报名由省前卫体协组织。
(二)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的运动员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有关要求。非全运会项目运动员资格由各单项竞赛委员会确定。
(三)足球、篮球、气排球、龙舟等4个集体项目及展演项目,以县、区或县处级以下的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为单位组队,进行逐级选拔。各单项竞赛委员会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省级选拔赛小项设置。
(四)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毽球、轮滑、地掷球、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中国式摔跤等11个项目,由各单项竞赛委员会根据项目开展情况确定省级选拔赛小项设置。
(五)参加全运会项目省级选拔赛线下比赛各运动员(队)须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规定交纳伙食费。运动员(队)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统一安排正式在编人员的食宿和必要的市内交通,其它时间发生的上述费用由运动员(队)自理。
参赛办法具体要求在各单项规程中明确。
六、竞赛办法
(一)各比赛项目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本届运动会的有关规定。
(二)各单项比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三)鼓励各项目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创新办赛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线上办赛。
(四)各项目的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各单项竞赛委员会确定,报省体育局备案。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竞赛根据项目特点设置奖项,录取前8名,参赛队(人)不足8队(人)减1录取,不足3队(人)不设奖项。
(二)获得个人项目名次的运动员颁发证书,获得集体项目名次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八、其他
(一)运动员须具备且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健康条件。各代表队要严把运动员健康关,参赛运动员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运动会期间出现伤病等事故,由各代表队负责。
(二)各代表队严格执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各项规定,要与组委会签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行。
(三)按照属地原则,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活动和赛事规模、参与人群特点等,科学防控疫情,实施精准防控。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安徽省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