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体育产业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体育、统计、民政、税务和市场监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67号),配合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由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民政厅、省税务局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自2019年4月起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体育产业调查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我省体育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体育产业基础数据库,形成常态化的体育产业调查统计机制,为安徽体育产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和数据支撑。
二、调查任务
(一)更新和完善我省体育产业各行业重点机构名录库;
(二)建立我省体育产业重点业态动态监测体系,及时获取相关业态的经济、业务信息数据和体育消费现状等;
(三)掌握我省体育产业发展规模、结构与布局,系统了解新兴体育产业、重点体育业态的发展状况和体育消费现状等;
(四)更新我省体育产业基础数据库,完善体育产业统计信息发布、使用以及共享的机制,构建规范、统一、权威的体育产业信息服务平台。
三、统计范围
根据《体育产业统计分类》(国家统计局2019年),我省体育产业统计范围包括:体育管理活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体育经纪与代理、广告与会展、表演与设计服务,体育教育与培训,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其他体育服务,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出租与贸易代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等。
四、调查对象及方法
对全省上述规定行业范围内主要活动属于体育及相关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开展专项调查。
五、调查时期
2018年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按照《2018年安徽省体育产业调查统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调查统计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建立由各市体育和统计部门牵头,民政、税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加的工作小组,及早制定工作方案、配备工作队伍、落实工作经费,全面认真做好本次体育产业调查统计工作。
(二)做好名录库建设。各市体育行政部门以“四经普”和2017年全国体育产业专项调查系统名录库为基础,根据《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中11大类的划分要求,结合各市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提供的名录,逐个进行核实、补充和完善,建立和完善各市2018年新的体育产业重点单位名录库,同时加强与当地税务、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建立各市体育类个体经营户名录库。
(三)做好调查统计数据采集工作。各市体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对接民政部门,做好体育系统内部单位、体育单项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体育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报表填报工作。
(四)做好重点业态跟踪调查工作。各市对于区域内体育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产业聚集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动态跟踪,2019年9月底要形成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
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4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