毽球

发布时间:2016-01-10 08:20 阅读次数: 作者:王新胜 来源:体育总局

毽球的发展

到了本世纪三十年代,涌现了一批全国闻名的踢毽子能手。如北京的谭俊川、金幼申、溥子衡、林少庵,上海的周柱国、陈鸿泰,河北的杨介人,浙江的谢叔安,河南的路锦城等等,数不胜数。踢毽技术在普及的基础上得到了提高,各种踢法丰富多彩,高难翻新的动作层出不穷,不同风格争奇斗胜,使观者眼花缭乱,惊叹不已。我国传统的踢毽运动,日趋完善。

1928年月12月,在上海市举办“中华国货展览会”时,举行了我国第一次踢毽子公开比赛,推动了这顶民族体育项目的发展。1933年3月26日。在南京市又举行了第一次全国性的踢毽比赛,据当时的报纸报道:“报名参加者颇为踊跃,其中有河北的溥子衡、金幼申、(编著者注:溥子衡、金幼申系北京人)、杨介人三人,对于踢毽子极有经验......,能踢之花式均有百余种之多,观者无不赞美。此外,有著名体育家及踢毽能手参加......,届时定有一番热闹也。“比赛结果:河北杨介人获普通踢(盘踢)和花样踢第一名;北京运动员溥子衡、金幼申并列普通踢和花样踢第二名,三人所踢花样都有百余种之多,第四名踢的花样有三十种,第五名踢的花样有二十种。”在发奖会上,杨介人、溥子衡、金幼申三人再次进行了表演,还拍了电影纪录片。

1933年10月举行的全国体育运动会上,踢毽子同拳术、摔跤、弹弓、剑术等民间运动项目一起,又进行了比赛。上海运动员周柱国、北京运动员溥子衡和金幼申分别获普通踢的前三名,浙江运动员谢叔安获第四名。上海运动员陈鸿泰获特别踢(交踢、北京叫小毽股)第一名,上海运动员周柱国和北京运动员金幼申分别获特别踢的第二、三名,第四名为河南运动员路锦城获得。比赛后,北京运动员金幼申、溥子衡二人,还在南京、上海等地的一些大学、中学等单位进行了多场表演,得到了各界人士的好评。

但是,此后踢毽子运动衰落了,直到新中国成立后,这项民族体育运动才逐渐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50年,北京市吸收了在街头靠踢毽子糊口的艺人参加了杂技团,专设了踢毽子节目,并出国进行表演,受到了国外观众的热烈欢迎。

1963年,踢毽子同跳绳等,被列入国家提倡开展的体育活动,踢毽子运动还被编入了小学体育教材。

1961年6月,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拍摄了“飞毽”的电影,介绍了踢毽的运动的历史和踢法,推动了这一运动的发展。天津、上海、保定、哈尔滨等地参加踢毽子的人越来越多。上海电视台也形象地向广大观众推荐踢毽运动,上海《青年报》还组织了全市中学生“红花怀”踢毽比赛,历时两个多月。

北方冰城哈尔滨市,参加踢毽子的活动人数逐年增加,全市半数以上的中小学的大约三十五万余名中、小学生参加了比赛。1982年,哈市一三六中学初中三年级女生王丽萍,用1小时28分多钟,以5684个的优异成绩获得全市中、小学生踢毽子比赛的双脚踢(盘踢)第一名。这个成绩,远远超过了1933年10月,全国性体育运动会踢毽第一名4986个的成绩。

在我国著名的“毽乡”之一河北承德,也出现了新气象。家家有毽,人人善踢,逢年过节,更是热闹,街头巷尾,到处可以看到踢毽的活动,为节日增添了特有的喜庆气氛.

毽球的规则

第一章:场地设施与器材

第一条:场地

第一款 场地面积

比赛场地采用羽毛场双打场地,长11.88米,宽6.1米。场地上空6米以内(由地面计算)和场地四周2米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第二款 界线

比赛场地应按平面图(图1)画出清晰的界限,线宽4厘米,线的宽度包括在场地面积之内。较长的两条边界叫边线,较短的叫端线。连接场地两边线的中点与端线平行的的线叫中线。中线将场地分为均等的的两个场区。在中线两侧各画一条与中线平行的线叫限制线(此线包括在限制区内)。中线至限制线的距离为2米。

第三款 发球区

距两端线中点两侧各1米处向场外各画一条长20厘米与端线垂直的短线叫发球区线(此线不包括在发球区内)。发球区线向后无限延长的区域叫发球区。

(图一)

第二条 球网

第一款 球网的规格

球网长7米,宽76厘米,网孔2厘米见方。球网上沿缝有4厘米宽的双层白布,用绳穿起,将球网张挂在网柱上。球网必须挂在中线的垂直上空。球网为深绿色。网柱安在中线以外,距边线50厘米处。

第二款 球网的高度

球网的中部顶端距地面垂直高度为1.60米(男子),1.50米(女子)。网的两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必须相等,两端的高度与中间的高度相差不得超过2厘米。

第三款 标志杆与标志带

在球网的两端,垂直于边线和中线交接处,各系有一条宽4厘米,长76厘米的白色带子,叫标志带.在球网上连接标志带外侧应系有两根有韧性的杆,叫标志杆。两杆内侧相距6米。标志杆长1.20米,直径1厘米,用玻璃纤维或类似的材料制成。标志杆应高出球网上沿44厘米,并用鲜明对比的颜色画上10厘米长的格纹。

第三条 毽球

毽球由毽毛、毽垫等构成。毽毛为四支白色或彩色鹅羽成十字形插在毛管内,没支羽毛宽3.20—3.50厘米。毽垫直径3.80-4厘米,厚1.30-1.50厘米。毛管高2.50厘米。

毽球的高度为13-15厘米。毽球的重量为13-15克。

第四条 比赛队员的组成

第一款 比赛队由6人组成,上场队员3人,其中队长1人(左臂应佩带明显标志)。比赛前,各队应将参赛队员(包括替补队员)的姓名、号码登记在记分表上。未登记的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第二款 也可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增加单人、双人毽球赛,规则与3人制大体相同,记分可采取直接得分法。

第三款 教练员和替补队员应坐在指定的位置上。

第五条 队员的场上位置

第一款 双方队员必须站在本方场区内。

站在靠近球网的两名队员从左至右分别为3号位和2号位队员,靠近端线的队员为1号队员(图2)。 场上队员的位置必须与登记的轮转顺序相符合。

第二款 发球的位置

发球的一方,2、3号位的队员在发球队员的前方,彼此间相距不得少于两米。球发出后,双方队员可以在本方场区内任意交换位置。

第三款 每局比赛结束之前,队员的轮转顺序不得调换。

第六条 教练员和队长

第一款 比赛成死球时,教练员和队长有权要求暂停或换人。在暂停时间内,教练员可以进行场外指导,但不得进入场区。

第二款 比赛进行中,场上队长有权向裁判提出询问或要求解释,但必须服从裁判的最终判决。

第七条 服装

第一款 比赛队员应穿着整齐划一的运动服和毽球鞋或运动鞋。

第二款 场上队员上衣的前后须有明显的号码,号码颜色须一致,并与上衣颜色有明显的区别。号码应清晰可见,背后的号码至少高20厘米,胸前的号码至少高10厘米,笔划至少宽2厘米,同队队员不得使用重复号码。队员不得穿戴任何危及其他队员的服饰。

第八条 比赛局数和场区选择

第一款 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三局采取每球得分制。

第二款 比赛前选择场区或发球权。第一局结束后双方交换场地和发球权。

第三款 决胜局开始前,正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重新选择场区或发球权。决胜局比赛中,任何一队先得8分时两队应交换场地。交换时,不得进行场外指导。交换场区后,双方队员的轮转位置不得变换。经记录员查对后,由原发球队员继续发球。如未及时交换场区,一旦裁判员或一方队长发现时,应立即交换。比分不变。

第九条 暂停

第一款 比赛成死球时,教练员或队长可以向裁判员要求暂停。

第二款 暂停时,教练员可以在场地外进行指导,但场上队员不得出场,也不得与场外其他任何人讲话,场外人员不得进入场内。

第三款 每局比赛中,每队可以要求两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30秒钟。某队在一局中请求第三次暂停,应判该队失发球权或对方得1分。

第十条 换人

第一款 在比赛中成死球时,教练员或队长可以向裁判员要求换人。换人时,场外人员不得向队员进行指导,场内队员不得离开场地。

第二款 每个队员在每一局比赛中换人不得超过三人次。

第三款 替补队员在上场前,应在记录台附近作好准备,换人时间不得超过15秒钟,否则判该队一次暂停。如该队在该局已暂停过两次,则判该队失发球权或对方得一分。

第四款 教练员或队长要求换人时,应向裁判员报告下场和上场队员的号码。

第五款 比赛中因故被取消比赛资格的队员,不能继续参加该场比赛,可由替补队员替换。如该队在该局已换人三人次,或场外无人替换时,则判为负局。

第十一条 局间间隙

一局比赛结束,下局比赛开始前,中间最多可有2分钟时间,供两队交换场地、换人和记录员登记号码,双方教练员在不影响上述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场外指导。

第十二条 发球

第一款 发球

发球队员须站在本方发球区内,用手持球,将球抛起,用脚踢向对方场区,使比赛进行。发球队员必须在发球区内发球,在球发出后才能进入场区。发球时2、3号队员不得有任何掩护动作,否则,判由对方发球。

第二款 发球失误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判为发球失误:

1。队员发球时,踏及端线或发球区线及其延长线;

2。球未过网、触网或触及标志杆;

3。球从网下穿过;

4。球从标志及其延长高度以外过网;

5。球触及任何障碍物,或在进入对方场区前触及本队队员;

6。球落在界外;

7。发球延误时间超过5秒钟;

8。裁判员鸣哨后球坠落在地上。

第三款 当发球队失误时,应判失发球权,由对方发球。

第四款 重发球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须重发球:

1。在比赛进行中,球挂在网上(最后一次击球挂网除外);

2。在比赛进行中,毽毛和毽垫在飞行时脱离;

3。在裁判员鸣哨之前发球;

4。在比赛进行中,其他人或物品进入场区。

第五款 发球次序错误

当球发出后,裁判员发现队发球次序错误,则判该队失发球权,并恢复正确位置。如犯规队已得分,应取消队因该次发球次序错误所得的分数。

第十三条 轮转顺序

第一款 某队取得发球权时,应先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然后由轮转到1号位队员发球。

第二款 新的一局开始前,可以变换本队队员的轮转顺序,并填好位置表交给记录员。

第十四条 比赛进行中的击球与附加动作

第一款 每队在将球踢入对方场区前,在本方场区最多只能有三人次共击球四次。

第二款 每个队员可以连续击球两次。

第三款 不得用手、臂触球。但防守队员在手臂下垂不离开躯干的前提下,拦网时手球不判违例。

第四款 球不得明显地停留在队员身体的任何部位。

[罚则]违反第十四条第一至四款均为违例,判由对方发球或得1分。

第十五条 网上球

在比赛进行中球触及两标志杆以内的球网为好球,球触标志杆为失误。

第十六条 触网

第一款 比赛进行中,队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及两标志杆以内的球网,均为触网违例。

第二款 队员击球后,触及标志杆或标志杆以外的球网、网柱、网绳或其他物体,不为违例。

第十七条 进入对方场区和空间

第一款 过网击球为犯规。

第二款 比赛进行中,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进入对方场区的空间。

第三款 队员若用头攻球时,必须在限制线以外,但落地时两脚可落在限制线以内。防守队员在限制区内,头部无意识触球过网不判违例。

第四款 在比赛进行中,除脚以外,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中线。脚不得完全越过中线。

第十八条 死球与中断比赛

第一款 球触地及违例为死球。

第二款 中断比赛:其他人或物品进入比赛场区;更换损坏的器材;运动员发生意外事故等。发生以上情况,裁判员应鸣哨,中断比赛和恢复比赛。

第十九条 计胜方法

第一款 接发球队失误,应判对方得一分;发球队失误,则判由对方发球。

第二款 某队得15分并至少比对方队得多2分时,则为胜一局。如比分是14比14,比赛应继续进行,直至某队领先2分,方为胜一局。

第二十条 判定和申诉

第一款 一场比赛中,正裁判员的判定是最终判决。

第二款 只有场上队长可以对裁判员的判罚当场提出询问或要求解释,正裁判员应及时予以解释。

第三款 申述比赛队对裁判员的判罚有争议,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员的裁判,比赛后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正裁判员亦应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内容摘自《毽球竞赛规则裁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