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进一步推动群众体育发展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0-11-05 17:02 阅读次数: 作者:崔春雨 来源:中国体育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加强健身设施建设和发展群众体育的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意见》的出台对于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以下简称“健身设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服务公共体系,推动群众体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顶层设计让制度硬起来

兵马未动,规划先行。《意见》明确提出在摸清健身设施建设短板及可利用空间资源的基础上,制定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编制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公开用地指引,多种渠道挖掘供地潜力,在编制涉及健身设施的规划时必须听取体育主管部门意见,这一系列顶层设计和制度性安排为健身设施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级地方政府要围绕《意见》,进一步细化和编制包括纲要、规定、工作方案等在内的一系列支持政策和具体举措,构筑顶层设计转化实施的“四梁八柱”,打出顶层设计落地见效的“组合拳”。

有效供给让服务强起来

未来一段时期,健身设施在继续解决“有没有”问题的同时,也要解决服务“好不好”的问题。《意见》鼓励委托社会力量承担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工作,以“互联网+”建设实现健身设施查询预订、社会体育指导员咨询、体育培训报名,这些都是提升有效供给的关键举措。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群众体育治理格局是实现有效供给的核心要义,因此政府需对如何实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等问题重点攻坚,以降低社会力量进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核心,通过规划、政策、投资等一系列手段,扩大多层次多样化的群众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增强群众获得感。

创新举措让思路活起来

《意见》所提政策举措聚焦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既实实在在又精准到位,其中许多政策措施为首次提出,是破解有关瓶颈问题的关键。比如在土地使用方面要求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对城市空闲土地、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租赁方式供地、复合用地模式等四种土地性质用于场地设施建设进行了分门别类的要求。上述举措对场馆建设土地如何使用、怎么管理进行了原则性明确,这一方面解决了制约体育场馆建设的土地使用难题,为政策落实增强了下限执行力;另一方面也为不同区域的具体实施留出了操作空间,为政策落地实施提高了上限创造力。

顺势而为让方式多起来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让简单易行的居家健身成为热潮,《意见》顺势而为,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提出了推动居家健身的若干举措。运动空间窄、活动氛围弱、动作幅度小等是居家锻炼的典型特征,为了保障锻炼效果,政府部门应在安全标准设定、健身服务指导、体育赛事组织等方面加强规划和引导,使居家健身成为群众体育发展的一道靓丽风景线。《意见》也首次提出打造全国社区运动会品牌,建设国家社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系统和全国社区运动会服务保障平台,这既创新了群众体育发展的方式,丰富了群众体育发展的内容,也扩大了群众体育发展的规模,提升了群众体育发展的质量。

开立新篇让合力聚起来

《意见》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次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出台的服务于健身设施和群众体育发展的专门政策文件,其在出台前体育总局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了“健身去哪儿”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地方、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并在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上审议完善。在体育总局的牵头下,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共同推动了《意见》的颁布实施,这一方面为健身设施和群众体育发展凝聚了最广大战线的发展智慧与成功经验,另一方面也为后期健身设施和群众体育政策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和基础支撑。